商标不予注册复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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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介绍 service introduction

商标不予注册复审,是指申请人不服商标局对商标不予注册决定,自收到不予注册决定书日起15天内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,陈述理由和提交相关证据,请求商标评审委员准予核准注册。

申请主体
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,被商标局不予注册的公司或个体
所需材料
  • 1、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。
  • 2、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商标代理委托书。
  • 3、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书。
  • 4、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副本、身份证等)复印件。
  • 5、复审理由及证据材料。
服务流程 service process
  • 1

    分析不予注册理由、与引证商标的近似情况以及复审机会

  • 2

    收集证据撰写申请书

  • 3

    上报商标评审委员会

  • 4

    跟进受理、审理进度

  • 5

    裁定收文

申请周期:
  • 收到不予注册决定通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
  •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。
服务优势 Service advantages
服务保障 Service guarantee
企业荣誉 Enterprise honor
商品评价 Product evalua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