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挝是《巴黎公约》、《WIPO公约》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;老挝是《马德里议定书》成员国,故商标注册可通过“单国注册”或“马德里国际注册”的方式办理。 老挝同5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关系,与约20个国家签署了贸易协定,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俄罗斯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欧盟、瑞士、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(地区)向老挝提供优惠关税待遇。主要外贸对象为泰国、越南、中国、日本、欧盟、美国、加拿大和其他东盟国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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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
1. 在老挝可以进行一标多类申请,多类申请有优惠。 2. 老挝商标注册后的未使用时间不能超过五年,否则可能会因商标未使用而被撤销。